優質稻與常規稻市場分化明顯
根據江西省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局對2017年對省內29個縣(市、區)的258戶調查戶調查數據,調查戶畝均凈利潤58.60元,同比減48.3%。成本利潤率5.7%,同比降6.1個百分點,已連續第四年下降。在這一背景下,早秈稻主產區農戶調整農業生產結構,“雙改單”“水改旱”成為主要選擇。
最低收購價調低影響農民種稻收入
2017年稻谷最低收購價全面下調。2017年早秈稻、中晚秈稻和粳稻最低收購價格每50公斤分別較2016年下調了3元、2元和5元,早秈稻已經連續兩年下調,累計5元。糧食價格下行壓力較大,進一步影響農民收入。根據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調查體系對分布在除西藏以外的30個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的18159個農戶調查,2017年上半年農戶人均出售糧食收入312.4元,比2016年上半年同比減少6.7%,相較于2016年上半年比2015年上半年的降幅(15.5%),這一降幅略有收縮。這表明,包括稻谷最低收購價降低對農民收入的負面影響雖在遞減,但還未能釋放完畢。
此外,規模經營主體“毀約棄耕”現象在局部地區時有發生。種糧大戶、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經營耕地面積較大,最低收購價下調導致他們的利潤壓縮。近兩年,規模經營主體退租現象時有發生,與糧價下跌有直接關系。雖然當糧價下跌時,種糧大戶根據市場條件變化,縮小經營規模,調整種植結構,是市場自動調節的一種表現。但是,如果政策缺乏足夠的緩沖期,會造成規模經營主體預期不穩定。
“旱改水”成部分地區調結構的選擇
前期玉米收儲制度改革,為稻谷托市收購騰出了部分庫容。當前需要關注的趨勢是,高庫存向農戶和新型經營主體蔓延。根據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調查體系對近1萬個稻谷種植戶的專項調查,2016年12月底,儲存500公斤以上稻谷的農戶,其平均存儲比上年增加6.2%。托市政策導致市場主體主觀能動性下降。
2016年取消玉米臨儲收購,改為“生產者補貼+市場化收購”,東北部分地區“旱改水”,種植井灌稻。根據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調查體系2016年11月對黑龍江、吉林、遼寧、內蒙古4個省(區、市)56個縣(市、區)60個村3254個農戶專項調查,稻谷仍然是收益最高的。因此,農戶選擇“旱改水”是可以理解的,應當在補貼與其他強農惠農政策方面做一些協調和平衡。
另一方面,根據《農產品成本收益匯編資料》數據計算,2015年我國稻谷種植畝均成本為1176.55元,折合2873.19美元/公頃。根據國際食物政策研究所的跨國比較研究,2014年柬埔寨每公頃水稻種植成本約為469美元,老撾約為463美元。以此計算,我國稻谷單位面積上成本為這些國家的6倍以上。但是,作為我國大米進口主要來源,這些國家的稻谷生產力并不比我國高。東南亞部分國家大米之所以能夠大量出口我國,直接原因仍在于價差優勢,而價差主要來自于單位生產成本,但是這一單位生產成本差異根源在于越南、柬埔寨、巴基斯坦等國家總體物價水平大幅低于我國。
政策調整和市場經營都應由數量導向向質量導向轉變
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,要將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民收入增長統一起來。稻谷最低收購價要隨生產成本、市場形勢變化適當調整,給農民和新型經營主體穩定的預期。結合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保護區建設,探索實施農民和新型經營主體收入保險等政策,保證農業生產經營收益。
去庫存要繼續探索“定向拍賣、定向銷售、包干銷售、錯峰銷售”的方式,要給農民充分的時間調整種植結構。另外,還要嚴格監管陳糧流向,堅決防止不宜存糧食進入口糧市場。
2004年以來,我國稻谷托市收購執行國標三等標準品,已不適應近十年消費升級的新形勢,優質稻送至糧庫無法保證優質優價。實際上,隨著我國糧食收儲政策改革的進一步深化,優質稻與常規稻的市場分化將會更為明顯。
建議適應居民消費結構升級、結合我國國情,把最低收購價政策執行由關注數量向兼顧質量轉變。在繼續實施最低收購價政策的同時,針對托市收購稻谷的品質進行調整,引導農戶優化稻谷生產結構,滿足國內逐漸提質的口糧需求,同時更要打造特色稻米、創立品牌消費,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。